欧盟智慧农业发展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文章来源:聚英云农 发布时间: 2022-05-29 18: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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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内部差异较大,但欧盟具有较强的农业创新能力,较早发展智能农业,具有完善的智能农业创新和推广机制。因此,选择具有相同区域差异和较高参考价值的对象已成为应有的意义。有鉴于此,欧盟已成为中国学习智能农业发展的高质量对象。

通过多年的政策指导,欧盟加强了智能农业的理念创新和技术适应性,形成了适合欧盟各地区的智能农业解决方案,扩大了农村基础设施覆盖面,提高了不同主体的数字技能应用能力,通过欧盟自身的内部差异和农民需求差异,使其智能农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它能给中国智能农业的发展带来什么启示。

  1. 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数字化转型能力。

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民信息获取渠道,开发低成本、包容性的智能农业技术,消除不同农民使用智能农业的障碍。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智能农业宽带的性能需求,扩大北斗导航在农业中的应用,消除农民之间的差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与设备的连接,加快农业数据存储平台建设,为进一步研究奠定数据基础。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专业智能农业数据平台建设的支持,特别是县级农业数据平台,确保农业数据的多样性和进一步挖掘的潜力。开发智能农业移动数据应用,简化数据收集和存储方法,降低应用主体获取信息的交易成本,提高其获取市场信息和作物信息的能力。

  1. 加强区域集群合作,构建农业创新生态。

中国应根据自身情况发展智能农业,逐步探索适合国家条件、具有独特特色的智能农业模式。一方面,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特点,建立相应的区域智能农业创新中心,实现有利于当地的智能农业发展经验和技术示范,发挥主导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指导各地区智能农业的发展,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中国独立的智能农业创新生态。

  1. 开发智能农业开源平台,定制个性化解决方案。

加强对智能农业的早期投资,开发智能农业开源平台,有效利用农业数据,定制中国各地区的智能农业解决方案。目前,中国仍处于智能农业发展的早期阶段,需要充分发挥科技成员的作用,加强农民主体咨询服务,充分了解农民主体使用智能农业的障碍,收集农民主体的需要,发挥农业数据的作用,配合相关机构制定区域、个性化的智能农业解决方案,提高农民的技术采纳程度。

  1. 激励软硬件开发,构建多主体创新机制。

围绕农民需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机制。政府应发挥智慧农业创新的指导作用,建立农民、高校、企业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对智慧农业相关企业和研究人员给予创新补贴,实现以需求为导向的创新。通过市场机制,避免智能农业技术研发与具体实践的脱节,开发能够解决区域差异化的智能农业技术,特别是适合小型土地的农业机械。此外,政府还可以引入激励政策和产业规划,吸引多学科投资智能农业产业,确保智能农业产业的创新智能农业产业的创新和发展。在智能农业软硬件技术的发展中,通过专项研究基金资助,加强基础研究,打破国外对智能农业关键技术的垄断。

  1.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促进数据共享规范。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增加农业数据附加值。政府应根据国情制定智能农业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出台智能农业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为智能农业技术提供相关补贴,为绿色生产提供相关补贴,鼓励多学科参与智能农业。同时加快与农业数据相关的立法确认,保护数据所有者的权利。建立农业数据标准和规范,提高农业数据质量和再利用价值,避免农业数据无序收集。此外,我们将建立合理的数据共享和监督机制,加强农业数据的安全管理,防止农业数据被滥用,并确保小农在智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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