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应用

文章来源:聚英云农 发布时间: 2023-06-12 1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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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数字乡村、数字农业相关的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到实地执行,数字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农业高质量发展,并在实现新农村建设战略诉求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新时代,面对全新发展语境和时代诉求,如何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业发展领域的优势作用,助推数字农业的升级转型,也是当前业内外需要重点思考与研究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随着数字农业技术的成熟发展,数字农业建设已经成为农业强国战略的核心支撑,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寻求农业现代化升级,也是当前时代发展的应有之义。特别是在5G时代全面到来的背景下,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产品种植、生产、销售等领域得到了全面下沉应用,跨界共享平台逐步形成,农村网络消费增长空间持续加大,数字农业深度融合、多维整合的特点日益鲜明,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整体来讲,数字农业技术赋能下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驱动和创新驱动都更加强劲,已经成为我国农业转型升级的根本驱动力。

尽管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政策执行、制度建设、保障实施等方面的影响,其应用还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并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大农业数据库建设滞后。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优势生成,必须依托于数据资源的深入挖掘,只有通过数据资源的有效挖掘与利用,才能推动农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的持续优化。但就现状来讲,农资农产品数据库、农业服务信息平台等相关数据库建设都处于缺位状态,制约了数字农业技术的应用发展。

第二,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不够。加快农业科技的下沉应用,以尽快完成农业发展创新驱动的转型,是数字农业技术的应用方向与要点。但客观来讲,我国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力度整体欠缺,农业科技推广力度不够,导致数字农业技术应用的后劲不足。

第三,农业“新基建”有待提速。在数字农业技术的实际应用和推广中,农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无疑是根本的物质基础与保障,对于改善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外在环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就现状来讲,国内农业“新基建”建设处于整体滞后状态,无法为数字农业建设提供足够的硬件保障,也限制了数字农业技术的应用发展。

第四,政策评估机制缺位。在数字农业技术的应用中,通过政策评估机制对应用效果进行实时反馈分析,并針对实际问题进行快速有效的调整,是确保数字农业建设持续、高效实施的关键。但当前在数字农业技术应用的政策评估上,我国显然处于缺位状态,相关政策精准落地的执行评估无法为后续政策调整提供可靠依据,同样限制了数字农业技术的应用发展。

在明确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应用价值、应用困境基础上,相关主体必须加强现状审视与思考,并结合实际积极寻求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产业融合、经营决策等环节的高效应用路径。

3.1农业要素配置领域的应用

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是要实现农业要素配置的合理化,这也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而农业资源配置的根本原则就是绿色化,包括绿色保护、绿色科技、绿色供给、绿色政策等,这是现代农业永续发展的核心要义。为此,要加强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要素配置领域的下沉应用,以尽快实现农业资源配置与利用的绿色化。一方面,充分挖掘释放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领域的优势效能,通过低化肥、少人力、节水性、无农药等转向,为实现农业资源绿色化夯实基础。

另一方面,加强新技术创新应用,如区块链、云计算等,积极寻求不同地区农业绿色发展的个性规律,为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业资源利用绿色化实现提供重要保障。此外,还要积极利用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在充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政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我国当前农业政策合理性与否,以及农业资金利用有效性与否,以进一步完善农业绿色化发展的政策内容和保障机制,为实现农业要素配置绿色化、高效化提供全新可能。

3.2农业产业融合领域的应用

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需要以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基石,同时这也是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驱动。新时期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两次农业产业布局的重大调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供给侧结构改革,直接促进了我国农业现代化产业格局的形成。当然,要想实现产业融合深层推进,就必须加强农业数字技术的深入应用。

一方面,要加强大数据技术在农产品消费领域的应用,打通供给端和消费端的流通壁垒,凸显农民市场主体优势,为其创造更多利益空间。另一方面,要借助大农业信息库精准把握农产品消费诉求,打造集初加工、精加工、主食加工为一体的协作发展局面,构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多维整合的全新体系。此外,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态价值、文旅价值、休闲价值等领域的应用,拓展农业多元功能,积极探索“农业+”商业模式,寻求农业与其他行业的跨界运营新突破,全面拓展农业附加值空间,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

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应用

3.3农业生产管理领域的应用

整体来讲,我国农业生产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中低产田占比依然较高,农机农艺融合程度不高,农业机械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显然,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领域的应用,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进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要利用智能化技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标准化水平,通过技术规范应用、土地多维改造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含量,进一步释放粮食产能,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技术保障,切实提高农业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增强农业生产稳定性、持续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业数字技术的计算优势,促进农业科技的深层推广,全面打通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的技术壁垒,切实消除“最后一公里”障碍,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定量化、集成化、简约化,增强农业生产精准性、高效性和可控性。

此外,还要借助数字农业技术的网络体系、软件技术,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转向,全面推行无公害、有机化、环保型农产品,真正满足消费者安全农产品诉求。并依此构建相应的质量追溯、监管惩罚机制,借助技术优势实现农产品生产管理的全程化、动态化监管,借助可靠的质量追溯打通市场各个环节,充分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力。

3.4农业经营决策领域的应用

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经营决策领域的应用,有利于实现农业经营决策的高效化,这也是当前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问题。一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等,可以加快实现土地集中经营,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通过土地确权数据库的建设,全面搜集整合土地出租承包信息,为实现土地出租承包的全面衔接提供有效支持,同时推动土地流转线上、线下的双向操作,提高流转效率,并促进多元主体经营的模式探索与建构,进一步扩大以农村土地集中为根本依托的规模经营范围,真正解决“谁来种地”的难题。另一方面,要利用大数据、网络系统等技术,加快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模式的应用发展。

尤其要依托大农业数据库,全面整合青壮年劳动力流动、未能完成的农业生产任务、农村留守人员不愿放弃土地经营权等信息,同时以县为单位成立专门的服务公司,推动其与兼业农业的深层对接,并借助土地股份合作、托管班托管等方式,为兼业农户提供相应服务,积极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全面发展农业生产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模式,进而有效解决“如何种地”的问题。

总而言之,在数字农业发展改革中,相关主体必须全面把握数字农业技术内涵价值,加强现状审视,明确实际应用困境,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积极寻求数字农业技术高效应用的可行路径,包括农业要素配置领域的应用、农业产业融合领域的应用、农业生产管理领域的应用、农业经营决策领域的应用,以充分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全面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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