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现代化农业的特点

文章来源:聚英云农 发布时间: 2022-05-25 07: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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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是世界上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场所,而德国是欧盟体系中更先进的农业成员国,在现代农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德国农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四点。


1.高度的组织化。
德国是世界农业合作社的诞生地。早在1867年,它就制定了第一部《合作法》,后来进行了多次修订和改进。农民可以通过参与农业合作社获得以下经济利益:

第一,减少生产和交易活动中的中间损失;

第二,在资金融资方面,可以免除过高的债务和利息风险;第三,共同享受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好处;第四,大型农业机械和设施的共同使用;第五,通过农业内部分工,可以享受良好的种子供应、病虫害防治、卫生防疫、机械维护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完善的社会化服务。


2.大力支持政策。
根据相关数据,欧盟的农业预算支出为439亿欧元,约占欧盟共同财政支出的50%。至于德国,联邦政府的农业支出约为100亿欧元,而欧盟为德国的农业支出约为80亿欧元。在180亿欧元6%的农业社会政策被用来支付农民的养老金、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等。此外,农民还可以从欧盟、联邦和州获得津贴,政府还可以通过津贴干预农业发展。例如,在2002年,大约40%的农民收入是通过销售农产品从市场获得的,大约60%的收入是从各级政府获得的。


3.生态农业大力发展。
早在1924年,德国就提出了生态农业的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展有机农业。现在德国是欧盟最大的有机食品市场。截至2011年底,德国共有225万家农业企业从事有机农业生产,占德国农业企业总面积的7.5%和6.1%。德国还有近4万家生产、加工和贸易商生产生态农业。二是出台《生态农业法》,成立生态农业促进联合会,促进和规范生态农业发展。要求加入协会的农业企业不得在自己的土地上使用化肥、化学农药和除草剂。
4.灵活的土地管理。
德国农业生产在过去十年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德国非常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在大大提高农业生产力的同时,也坚定地遵循生态农业的道路,使农业可持续发展,形成农业人才培养农业生物多样性的成功模式。
德国的农业规模也很高,但它不是这样的,但也经历了土地集中的过程,这可以为中国当前的农业土地改革提供经验。早在1955年,德国政府就制定了《农业法》,允许自由出售和出租土地,使原来的小农场变成了一个更大的农场。20世纪50年代中期,政府开始实施《土地整治法》,调整小土地,使其成为一系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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