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日前,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提出到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夯实“齐鲁粮仓”根基。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数据显示,山东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91万亩,约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总数的90%。下一步,山东将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实施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在建设分区和布局方面,山东以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为建设重点,依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黄泛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黄河三角洲区、胶东半岛丘陵区和泰沂低山丘陵区5个区域,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山东将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组织市县政府提前开展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加强全过程各环节质量管控,建立工程质量例行检查制度,规范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明确管护主体责任,合理保障管护经费。
山东明确,省级财政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允许市县政府在债务限额内使用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有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县级财政部门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子账户,实行专账监管、专账调拨、专账清算。(新华社记者 叶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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