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虾稻共作,两季丰收,双重喜悦

文章来源:聚英云农 发布时间: 2022-11-18 1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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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稻共作,两季丰收,双重喜悦。11月初,记者从潜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潜江市虾-稻综合产值超过600亿元,从业人数超过20万人,2万多贫困户脱贫致富。

潜江市现有小龙虾养殖面积90万亩,其中虾稻共作面积85万亩。该市牵头制定23项虾-稻全产业链技术标准,其中国家团体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10项,市级地方标准12项,形成涵盖养殖、繁育、加工、餐饮等一二三全产业链的小龙虾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潜江虾、稻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采取“六统一”模式,保证从源头上控制潜江虾-稻产品品质,成功创建国家小龙虾生态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国家虾稻生态种养标准化示范区。

小龙虾生态繁育
 

 

此外,潜江市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成20个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基地,覆盖虾稻共作基地面积25万亩,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成立小龙虾质量检测中心,每年完成小龙虾检验约800批次,抽检产品合格率100%。潜江龙虾产品获得BRC认证、HACCP认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首批保护名录,潜江成为2022年冬奥会小龙虾唯一供应地。

潜江龙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潜江龙虾”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属于公共资源,全市范围内小龙虾从业者均可使用。潜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公用品牌价值,不断扩大“潜江龙虾”品牌影响力,不断强化“潜江龙虾”地理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范运作和保护工作力度,切实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诚信体系。严格实施标准化生产,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确保产品质量,充分发挥“潜江龙虾”品牌的信誉价值和商业价值。

潜江市牢固树立“品牌就是市场”“品牌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软实力”的理念,加强了“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认定、宣传、保护和推广,不断打造虾稻共作生态种养产品品牌的内涵和美誉度,培育了一批国内外市场叫得响、过得硬、占有率高的系列“潜江龙虾”名牌。湖北潜网龙虾贸易有限公司“虾谷360”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水产业最佳服务平台“鲲鹏奖”;“楚江红”“良仁”牌龙虾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楚江红”小龙虾荣获“湖北省旅游特产精品”“湖北省市场畅销品牌”“第二届中国荆州淡水渔业博览会金奖”“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楚玉”牌冻煮小龙虾获得湖北名牌产品称号;“章华台”潜江龙虾荣获“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交会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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